杀威棒
旧时为压倒犯人的气焰,用棍棒打刚抓到或解到的犯人的腿或臀部。借指灭人威风的工具或手段
明·施耐庵《水浒传》第九回:“先皇太祖武德皇帝圣旨事例,但凡新入流配的人,须先吃一百杀威棒。”
旧时为压倒犯人的气焰,用棍棒打刚抓到或解到的犯人的腿或臀部。借指灭人威风的工具或手段
明·施耐庵《水浒传》第九回:“先皇太祖武德皇帝圣旨事例,但凡新入流配的人,须先吃一百杀威棒。”
尚方署特制的皇帝御用的宝剑。古代天子派大臣处理重大案件时,常赐以上方宝剑,表示授于全权,可以先斩后奏。现用以比喻来自上级的口头指示或书面文件。
刘心武《钟鼓楼》第一章:“乃至坐着小轿车来‘御驾亲征’、拿着‘上方宝剑’(某大人物开的条子)来当场‘宣谕’。”
泛指经过多人传播的流言。 >> 三夫之言的成语故事
《战国策·秦策二》:“昔者曾子处费,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,人告曾子母曰:‘曾参杀人。’曾子母曰:‘吾子不杀人。’织自若。有顷焉,人又曰:‘曾参杀人。’其母尚织自若。顷之,一人又告之曰:‘曾参杀人。’其母惧……”